OPEN POINT一經兌換為博客來購物金即無法再返還為OPEN POINT,送出時請務必再次確認。 自2017/4/1起,使用OPEN POINT所兌換之博客來購物金,使用效期為365天,逾期未使用將自動失效。
選擇此方式,兌換範圍是當下客戶持有之所有「OPEN POINT點數」;確認兌換後便可將點數轉換為博客來購物金
選擇此方式,兌換範圍是當下客戶持有之所有「OPEN POINT點數」;確認兌換後便可將選擇使用兌換的點數數量轉換為博客來購物金。